离婚借出去的钱怎么分割
离婚借出去的钱怎么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借给他人的,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离婚借出去的钱怎么分割
二、离婚分割财产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
三、离婚中,车辆该如何分割
车辆其实和其他财产一样,如何分割都要分情况。车辆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车辆和其他财产一样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分割,如果是协议离婚,由男女双方协商一致即可,也就是说,车辆可以分配给女方,也可以分配给男方,这都不影响离婚手续的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一般来说是平均分割。如果一方选择车辆,那么就给另一方补偿相应的价值即可。如果车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中如何分配呢?这又要分情况了。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想把车子给谁就可以给谁,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如果是诉讼离婚,一般来说,人民法院会将车辆判给婚前购车的一方,也就是车辆本来的所有权人。车辆也不再办理过户手续。
夫妻共同财产借给他人的,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离婚借出去的钱怎么分割
二、离婚分割财产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
三、离婚中,车辆该如何分割
车辆其实和其他财产一样,如何分割都要分情况。车辆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车辆和其他财产一样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分割,如果是协议离婚,由男女双方协商一致即可,也就是说,车辆可以分配给女方,也可以分配给男方,这都不影响离婚手续的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一般来说是平均分割。如果一方选择车辆,那么就给另一方补偿相应的价值即可。如果车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中如何分配呢?这又要分情况了。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想把车子给谁就可以给谁,法律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如果是诉讼离婚,一般来说,人民法院会将车辆判给婚前购车的一方,也就是车辆本来的所有权人。车辆也不再办理过户手续。
上一篇:无行为能力的人能提起离婚诉讼吗
下一篇:夫妻离婚孩子抚养费一个月是多少
热门文章
- 嘉定律师-离婚财产分割:探寻法律保障下的公平
- 在抚养权争议中,经济条件较差的一方是否完全
- 离婚财产分割纠纷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会如何处理
- 嘉定律师离婚时,一方私自转移个人财产怎么办
- 嘉定律师离婚后变更抚养权的起诉期限的案例
- 嘉定律师离婚纠纷中的债务承担:真相与判定
- 如何处理离婚诉讼后的缺席判决
- 嘉定律师-什么情况下法院不准离婚
- 离婚女性如何争取更多权利
- 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哪些文件?
- 因感情不和而离婚必须满足的条件
- 嘉定律师-异地诉讼的具体离婚程序
- 嘉定律师-如何向法庭提出离婚
- 离婚有一方不到场是否可以离婚
- 嘉定律师诉讼离婚的主体资格
- 嘉定律师离婚起诉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该怎么分
- 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庭怎么办
- 哪些情形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呢
- 抚养权归男方,孩子一直由女方抚养,可以要求
- 婚姻续存期间购买的房子抵押,离婚时房产和债
- 离婚协议书之后可以反悔吗?
- 婚前没共同财产离婚案件审理时间是多久
- 共同债务分割了能再分共同财产吗
- 2020年如何解除事实婚姻关系
- 重婚罪户籍地发生地法院有无管辖权?
- 嘉定律师解答起诉离婚怎么证明感情破裂
- 离婚时夫妻股份分割怎么作价补偿
- 嘉定律师解答离婚经济补偿的数额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