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律师-如何正确认定故意伤害罪

一、故意伤害与一般攻击的区别
一般而言,殴打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的身体疼痛,或轻微刺激他人的神经,但不会损害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因此不构成犯罪。 殴打表面上对他人身体造成一定损害,但明显轻微,不构成轻伤的,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因此,在区分故意伤害和一般攻击行为时,需要考虑该行为是否对人体组织器官功能造成损害,并考察损害程度。
二、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的区别
在故意杀人致人伤害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两种情形下,两种犯罪很容易混淆。 要把握这两种罪行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人是否有意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 如果行为人没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意图,而只是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即使该行为客观上造成他人死亡,也只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如果行为人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意图,即使该行为没有导致他人死亡,也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在司法实践中,要确定加害人的故意内容是伤害还是谋杀,应当遵循主客观一致的原则,从加害人之间的关系上查明案件的全部事实。 以及被害人、犯罪的起因、过程、结果和情节。 对作案方法、所用工具、作案地点、作案力度、时间、地点、环境条件、作案人作案前后的行为等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三、故意伤害与过失致死的区别
两种犯罪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的犯罪具有伤害他人的意图,死亡结果是由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 而后者的犯罪是无意犯罪,死亡是由于过失造成的。
在实践中,根据案件事实查明犯罪人是否有犯罪意图非常重要,这对于划清两种犯罪的界限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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