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律师酒驾事故的法律纠葛

深夜,王某参加完聚会后,心存侥幸地酒后驾车回家。由于酒精的作用,王某驾车时神志不清,车辆在路上歪歪扭扭地行驶。在一个转弯处,王某的车越过了中心线,与对面正常行驶的赵某驾驶的出租车相撞。此次碰撞造成赵某受伤,出租车严重受损,车内的乘客钱某也受到了惊吓并受了轻伤。
事故发生后,警方迅速赶到现场,对王某进行了酒精检测,发现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远远超过了醉驾标准。王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在后续的民事赔偿协商中,王某认为自己已经面临刑事处罚,无力承担过多的民事赔偿,只愿意支付部分医疗费用。赵某和钱某则认为王某的酒驾行为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身心伤害和经济损失,要求王某全额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车辆维修及停运损失、精神损失费等。
法律分析:首先,王某的酒驾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其在醉酒状态下驾驶机动车,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导致了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在刑事责任方面,王某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将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处罚。在民事责任上,赵某因受伤产生的医疗费用、误工费以及出租车的维修费用和因事故停运期间的损失等,都应由王某全额赔偿。钱某作为乘客因事故受伤,其医疗费、误工费以及因受到惊吓可能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也应由王某承担。虽然王某声称无力赔偿,但不能免除其赔偿责任,受害者可以通过法律诉讼途径,在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王某的财产,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这表明在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中,违法者不仅要承担严厉的刑事处罚,还需对受害者的民事损失进行全面赔偿,法律以此来严厉打击酒驾行为,保障受害者的权益和公共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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