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原房主又提要求可以拒绝吗

我签定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定金也付了,银行贷款面签也在办理了。但是现在卖家又在提要求。我该怎么办我签定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定金也付了,银行贷款面签也在办理了。但是现在卖家又在提要求。我该怎么办?
对于这样的卖家你完全可以不用管,按照合同要求去办理剩余的手续,要是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房子买来未过户原房主是不可以的,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不存在无效情形,买卖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买卖双方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过户等合同义务。房屋没有完成过户之前,想反悔,实际是要求解除合同,是否能解除合同,要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是否成立;如果没有约定,要看是否符合《合同法》第9条的法定解除条件,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如果对方存在根本违约,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如果合同约定交付定金一方可以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解除合同;收受定金一方可以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解除合同,则愿意承担定金责任的一方,可以反悔不卖或不买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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